流程概览:建立会计科目→建立辅助核算→设置凭证类别→设置项目→设置基础档案→录入期初余额→初始化完成
详细步骤:
一、建立会计科目
设置科目: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会计科目
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增加/修改。
注意:
未使用应收系统和应付系统模块的,请保持“受控系统”参数为空白。
指定科目: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会计科目→指定科目
现金总帐科目→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双击选择现金科目(一般情况下为1001 库存现金)。
银行总帐科目→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双击选择银行科目。
现金流量科目→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双击选择现金流量科目。
上述操作完成后点击确认即可。
注意:
科目一旦使用就无法删除或新增下级;
二、设置辅助核算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会计科目
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科目,设置辅助核算。
注意:
1.客户往来和供应商往来不能同时勾选;
2.部门核算和个人往来不能同时勾选,若科目必须同时进行部门核算和个人往来核算,可在项目管理里以个人建立项目,该科目同时进行部门核算和项目核算即可。
3.使用辅助核算的科目一旦启用则禁止修改、删除、新增下级、取消辅助核算。强行修改科目将导致诸多问题,包括并不限于以下:
- 数据库错误
- 总账数据错乱
- 填制凭证提示借贷不平衡
- 总账和明细账对账不平
三、设置凭证类别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凭证类别
记账凭证(一般情况下选择记账凭证)或收、付、转凭证。
四、设置项目
指定项目大类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项目大类
注意:系统默认内置两个大类:现金流量项目、项目管理,一般情况下无需新增项目大类,一般项目新增在“项目管理”大类下即可。
点击右上方项目大类的下拉按钮选择“项目管理”,点击“修改”
修改项目名称:无需修改,使用默认参数,直接点击下一步
修改项目级次: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设置项目级次,建议使用第一级 2,第二级 2,第三级 3,第四级3 的级次,能满足一般需求。
修改项目栏目:无需修改,使用默认参数,点击完成即可
完成后返回项目大类界面,双击设置了项目核算的科目,使其从左侧移动到右侧,完成后点击保存。
建立项目分类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项目分类
点击右上方项目大类的下拉按钮选择“项目管理”
按实际需求增加/修改项目分类。
注意:
1.项目分类的编号需遵循项目大类设置的编码规则;
2.项目分类无需建立到末级(比如设置了4级,但允许只建立到第2级);
3.项目分类并非项目目录,请勿在此处录入项目目录;
4.项目分类下一旦建立项目目录,则此项目分类就无法修改级次和新增下级,设置前务必做好规划。
建立项目目录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财务→项目目录
点击右上方项目大类的下拉按钮选择“项目管理”
按实际需求增加/修改项目目录。
注意:
1.建议按照项目分类编码+流水号的规则进行编码,流水号长度可自定义。
例如:项目分类编码是0101 则隶属该项目分类的项目目录编码则为:
01010001、01010002……01019999;
2.项目目录只能建立在项目分类末级;
3.项目目录一旦使用,则此目录无法删除(可以修改),设置前务必做好规划。
4.开账前请确保正确指定现金流量项目的“方向”。
五、设置基础档案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机构人员→机构→部门档案;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机构人员→机构→人员→人员档案;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客商信息→供应商分类;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客商信息→供应商档案;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客商信息→客户分类;
基础设置→基础档案→客商信息→客户档案;
注意:
1.人员档案的基本信息需勾选“业务员”选项,否则总账填制凭证时无法参照到该人员;
2.上述基础档案一旦使用就无法更改,设置前务必做好规划。
六、录入期初余额
业务工作→总账→期初→期初余额
未使用辅助核算的科目直接在期初余额栏录入期初余额;
使用了一个辅助核算的科目,双击期初余额单元格,在弹出的窗口录入期初余额;
使用了多个辅助核算的科目,双击期初余额单元格,在弹出的窗口点击“明细”,在明细窗口录入期初余额,录入完成后点击“汇总”,将明细汇总到上级窗口。
期初数据录入完毕,试算平衡、对账无误后即可开账,也可以不等期初余额录入完成直接制单,只要不进行凭证审核、记账、结账操作,可随时修改、变更期初余额数据。
注意:使用多个辅助核算的科目,务必要在“明细”窗口录入期初余额;